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(不含演出);體育運動項目經營(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除外);組織體育賽事;企業策劃;健康咨詢(須經審批的診療活動除外);會議服務;承辦展覽展示活動;設計、制作、代理、發布廣告;體育場館管理;銷售體育用品、化妝品、日用品、服裝、鞋帽、計算機、軟件及輔助設備、儀器儀表、Ⅰ、Ⅱ類醫療器械、工藝品、珠寶首飾;銷售食品;互聯網信息服務;廣播電視節目制作。(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銷售食品、互聯網信息服務、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;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